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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称山东郯润生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生猪肉检出禁用药物

2022年08月29日来源:临沂消费维权网

近日,临沂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022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第十七期)。其中,1批次生猪肉产品检出禁用药物。

公告中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青苹果幼儿园食堂采购的标称山东郯润生态食品有限公司生猪肉【生产/购进日期/批号:2022-05-15】,检出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数值31μg/kg;标准要求不得检出。

五氯酚酸钠常被用作除草剂、杀菌剂。长期食用检出五氯酚酸钠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肝、肾及中枢神经系统造成损害。《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五氯酚酸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鸡肉、猪肉中检出五氯酚酸钠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