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2月第六期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抽检信息通告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2月第六期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抽检信息通告
近期,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饮料、糕点、蔬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乳制品、速冻食品、豆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饼干、糖果制品、蛋制品、方便食品、罐头、食糖等21类食品29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287批次、不合格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不符合规定、质量指标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情况
乐清市柳市源味超市经营的东炬苏打水果味饮料(果味型),菌落总数║1.7×10⁶CFU/mL,3.7×10⁶CFU/mL,2.2×10⁶CFU/mL,1.6×10⁶CFU/mL,1.2×10⁶CFU/mL║n=5,c=2,m=10²,M=10⁴CFU/mL;大肠菌群║8.4×10²CFU/mL,1.5×10³CFU/mL,1.2×10³CFU/mL,2.0×10³CFU/mL,1.2×10³CFU/mL║n=5,c=2,m=1,M=10CFU/mL;酵母║2.6×10⁵CFU/mL║≤20CFU/mL,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乐清市白石新感觉水果店经营的青枣,氟虫腈║0.088mg/kg║≤0.02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乐清市柳市镇万客源超市经营的红高粱酒,酒精度║36.0%vol║49.0%vol-51.0%vol,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处理措施和消费提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其他经销与本次监测被判定问题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货品、相同批号食品的,也应立即停止销售,主动撤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本局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门户网站、专业网站等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特别提示消费者,如发现上述相同批号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4日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1.2025年12月你点我检不合格公示.xlsx
2.2025年12月你点我检合格公示.xlsx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