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五中院审理全国首例非法捕捞贩卖食用长江鲟重大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2022年3月29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七人制合议庭,开庭审理了公益诉讼起诉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分别诉吴某刚非法捕捞长江鲟,吴某刚、刘某、蒋某某、谢某岐、章某非法捕捞、食用长江鲟,吴某刚与吴某、谢某波、刘某全非法买卖长江野...
福州市台江法院审结一虾滑藏毛发异物纠纷案 火锅店被判10倍赔偿
近日,福州市台江法院一审审结一起因火锅店提供的虾滑有毛发而引发的产品责任纠纷案,商家被判一次性退还消费者餐费并支付10倍赔偿金。据悉,某日,小王到台江区某火锅店用餐,支付用餐费325元。在用餐过程中,小王发现商家提供的虾滑中存在毛发异物,要...
遵义市红花岗区检察院对制售假冒茅台酒犯罪嫌疑人作出逮捕决定
近日,遵义市红花岗区检察院依法惩治一起涉知识产权犯罪活动,先后对两起假冒茅台酒注册商标生产茅台酒的案件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涉案犯罪嫌疑人5名。此前,有市民报警称有人销售假贵州茅台酒。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摸排发现,犯罪嫌疑人为避人耳目,在遵...
黑龙江北安市公安局经保大队破获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北安市公安局按照“核心使命2022”系列战役部署,结合当前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加强食品药品的决策的基本要求,始终保持对食药环侦领域违法犯罪高压严打态势,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日前,经保大队经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抓获...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1年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十大典型案例
2021年,江苏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紧扣“推进高质量监管,助力高质量发展”主题,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深化底线思维,强化食品抽检工作质量,狠抓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有力地保障群众饮食安全。全省共通过...
眉山市“春雷行动2022”第二批十大典型案例
眉山市公布“春雷行动2022”第二批十大典型案例,涉及食品案例如下:案例一丹棱县某日用品经营部经营添加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案案情介绍:2022年2月21日,丹棱县市场监管局联合丹棱县公安局对全县成人用品店开展专项检查,在丹棱县某日用品经营...
一箱水果10斤,冰袋就占了3斤,比零售买还贵!能索赔吗?
我们经常买海鲜或者水果的时候,多数商家会选择加冰袋,方便保存和运输,但你遇到过冰袋都要你买单的嘛?最近,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了一则典型案例,消费者王先生在一水果摊位买了一箱哈密瓜,8元一斤,含泡沫箱一起算共10斤,一共80元。摊主当时还说...
无锡市一超市疫情期间虚假标注蔬菜种植基地抬高售价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30万元
根据相关线索,无锡市经开区某超市涉嫌以非供港澳蔬菜种植基地产出的蔬菜冒充“供港有机”蔬菜,高价出售给市民。2022年3月30日市市场监管局会同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对其实施了检查,经查该超市设有供港有机蔬菜专柜,专柜内设有供港有机菜的宣传牌匾,载...
靖远法院行审1号裁定,严惩进口冷链食品违法行为,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近日,靖远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作出(2022)甘0421行审1号行政裁定书,准予执行靖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靖)市监罚字(202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及(靖)市监加罚字(2021)1号加处罚款决定书。靖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2021...
销售含有有毒、有害成分的减肥胶囊获刑案
裁判要旨一、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朱某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保健食品,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应予惩...
单县查封2家进口冷链食品不报备餐饮场所
连日来,为严防疫情输入,坚持对“八不”行为“零容忍”,山东省单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大排查”活动,对辖区所有经营领域认真督查,依法关停2家进口冷链食品不报备餐饮场所。3月17日,单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单县鑫通餐饮有限公司发现有2袋...
老红糖能治多种疾病?融水一商家如此宣传领罚单
近日,融水苗族自治县一商家因在广告中宣称老红糖能治疗经期不适等多种疾病,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3月8日,融水县市场监管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四荣乡一商家在其店门口张贴了一则内容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食品广告,广告宣称“老红糖对经期不适(痛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