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召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推进会
9月17日,林州市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推进会召开。林州市领导蔡晓军出席会议并讲话。林州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志红对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由林州市政府办副主任张波主持。林州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主管副职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于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大意义。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2021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要求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从而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林州市政府2021年专门召开了证照分离改革推进会,要求2021年底前实现证照分离全覆盖。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切实落实“先照后证”改革,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规范审批行为,实现审批行为的公开便利。推行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市场监管部门要履行双告知职责。市场监管部门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告知申请人需要申请审批的经营项目和相应的审批部门,并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在取得审批前不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在办理注册登记后,市场监管部门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及时告知同级相关审批部门;对经营项目的审批部门不明确或不涉及审批的,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及时在企业信息共享平台上发布,相关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查询,根据职责做好后续监管工作。市审批(监管)部门认领监管工作。相关审批(监管)部门从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获取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后,依法办理相关后置审批,并依据职责进行后续监管。

证照分离,是指办理营业执照后,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市场主体所勾选的经营范围自动推送至各行政审批部门,由各行政审批部门依照自身职责权限,领取企业名单,履行监管职能。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进行管理。(通讯员 黄霞)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