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鹤壁市消费者协会多措并举全方位强化消费教育引导工作
近年来,鹤壁市消费者协会积极探索消费教育引导新形式,搭建消费教育新载体,充分运用各种社会资源,开展大量富有成效的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增强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一、加强对青少年消费教育引导工作,成立青少年消费教育基地。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也是未来的消费主体。广大青少年正处于求知求学的重要阶段,但是由于青少年心智尚未完全成熟,面对社会新形式下不断衍生的新鲜事物(如网游、直播等)缺乏一定的认知辨别能力和自制力。鹤壁市在全省率先成立首家“青少年消费维权教育基地”,定期开展消费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消费习惯和方式,提高广大青少年消费者的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规范自身消费行为,提高科学消费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从而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成立社区消费维权教育基地,举办消费维权知识讲座,关注居民消费教育。在福兴社区成立“福兴社区消费教育基地”暨消费教育培训活动。定期就消费者权利、消费纠纷处理途径等问题,举办消费维权知识讲座,同时针对当前热点的“保健品、预付卡、网络及青少年消费”现象,通过鲜活的案例,向广大消费者发出消费警示,避免消费者误入“消费陷阱”,确保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就社区居民提出的日常消费问题进行答疑解惑。
三、深入开展涉老消费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防范意识。紧紧围绕消费维权年主题,保护老年消费群体的合法权益,相继在全市公用服务行业开展“关爱老人 消费无忧”消费宣传活动;“关爱老年群体提升反诈意识”进乡村宣传活动;“构筑关爱屏障守最美夕阳红”进社区宣传活动。通过设立投诉咨询台、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为广大老年消费者详细讲解在投资理财、养老服务、医疗健康、保健品和旅游消费等涉老方面的相关知识,通过鲜活案例为老年消费者敲响防诈警钟,提高老年消费者防范意识,提醒老年消费者要谨慎、理性消费,防止上当受骗,守紧自己养老的“钱袋子”,为老年消费者安享晚年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四、推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消费教育合力。在全市组建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成立了消协律师团队,调动全社会参与消费维权的积极性,发挥志愿者的消费教育引导作用,形成“处处都有宣传员”、全民参与的消费教育良好氛围。近年来,消费维权志愿者参与大型公益宣传20次,举办各类消费知识讲座30次,受教育人数达20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
做好消费教育引导工作是《消法》赋予消协的主要职能,是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的一条渠道。下一步,鹤壁市消费者协会将持续创新消费维权工作理念,始终把普及消费知识当作宣传的重要工作来抓,努力实现从事后被动补救转变为事前主动防范,积极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蓬勃发展。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