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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拳”行动在鹤壁 公布典型之案例 ——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典型案例(一)

2023年12月25日来源:中国食品新闻网

 中国食品新闻网讯(柴占阳 袁春芳)今年以来,鹤壁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生领域社会舆论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查办出一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违法案件。自今日起,本刊网站将陆续推出鹤壁市2023“铁拳”行动食品安全典型案例专栏,以此回顾,警示震慑,现将第一期公布如下:


案例一:鹤壁市张某某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3年2月9日,鹤壁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线索,联合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某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标注 “PEACHY”盒装食品2盒、 “Nocardia”袋装食品74袋。

经查,上述食品均含有“西布曲明”成分,并在张某某等人涉案生产窝点发现库存“西布曲明”原材料60公斤,胶囊、片剂等半成品40余万粒,涉案金额达1600余万元。2023年4月,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案例二:河南某建材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2023年4月19日,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山城分局对河南某建材有限公司食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自2023年2月起,该公司食堂在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向公司职工提供餐饮服务并产生相关收益。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山城分局依法对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河南某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和未按规定实施生产过程控制要求从事生产活动案。

2022年9月16日,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淇滨分局根据举报,对河南某食品有限公司检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档案时,发现该公司车间生产场所、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当事人在未完成整改、也未重新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自2022年6月到9月持续从事食品生产活动。2023年1月12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淇滨分局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四:鹤壁市某食品有限公司淇滨分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22年9月27日,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淇滨分局接到监督抽检的检验报告,报告中显示某食品有限公司淇滨分公司2022年8月23日被抽检的某食品中,含有的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2023年1月31日,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淇滨分局依法对某食品有限公司淇滨分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五:鹤壁市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单位食堂未采取措施防止餐饮浪费案。

2023年3月28日,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山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运营管理公司开展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发现该公司单位食堂未建立健全食堂用餐管理制度,未制定、实施防止食品浪费措施,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山分局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