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是大事 小案子牵出大问题
中国食品新闻网讯(马辛)2023年11月28日下午,宁波奉化茅山酒厂老板董良平赶到宁波海曙明州农产品加工中心站(简称明州酒厂)来找李召宝。
董老板称,他厂里的酒这几年也屡次被宁波海关技术中心检出酒精度不合格而被一次次处罚。他企业拥有SC生产许可证,具有法定的自行检验资质,厂内备有检验室。
董老板有一次将酒检样一分为三,一份厂里自检,一份交给女儿带去学校实验室检测,一份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检测,结果是三处的酒精度检测数据几乎一致,误差仅为0.1度,这说明企业自检的精准度没有大的问题,但却因与抽检机构的检测数据误差1度多而经常受罚。
这次董老板从新闻里看到李召宝状告宁波海关技术中心误把酒精度合格的酒品检定为不合格,特意过来看看被查出问题的检验原始记录。
无独有偶,绍兴嵊州一家酒厂的老板赵大姐也有类似“心结”。她企业的酒被宁波海关技术中心检定成酒精度不合格,也是企业自检与宁波海关技术中心的检测数据误差了1度左右。与此同时,同一批次的酒品在绍兴检验机构抽检结果是合格的。因而赵大姐信心十足地申请了复检,没料想结果却是维持原检验结论,企业终而被罚。
当董老板看到宁波海关技术中心二份检验原始记录时,直呼不敢相信。

董老板表述:自已也会用酒精第二法做酒精度检验,酒样中实际的酒精度,是将用温度计测得的酒样温度和用酒精计测得的酒精度,通过查阅酒精度换算表换算成20度基准温度时的酒精度的,比如酒样用酒精计测得的酒精度为12度,用温度计测得的温度为25度,查表得出实际酒精度是10.9度。8月高温季节时我们实验室内实测酒样的温度大多在25度多,而现在这二份检验原始记录中,实测温度直接被写成了20度,这个温度数据按其记录的标准操作步骤来说是不可思议的。更奇怪的是,二份检验原始记录中复核日期都在检验日期的第二天,这是违反检验法规规定的,因为如果是第二天才复核,己经无法核实前一天检验过程及相关数据记录的准确性了,所以检验法规明确检验与复核须在当天当班交接完成。检验法规明确规定,经复核后认为有必要的才进行复检。而上述二份检验原始记录中复检的时间居然还比复核时间早了一天。这二份检验原始记录不象是真实检验的实际记录。
董老板说,难怪李召宝一拿到检验原始记录造假,便书面要求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宁波市监局)予以依法查处。因市监局不立案,李召宝便状告宁波市监局和宁波海关技术中心。“李召宝的专业水平在我们行业内是公认的,关键还有这么确凿的证据在手。”
立案机关依法不认同检验机构的检验结论
但不合格结论仍不纠正
2021年9月1日,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海曙市监局)将酒精度不合格的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明州酒厂的同时,就启动了立案处罚程序。
明州酒厂在当天就提交了《异议理由书》。宁波市监局和宁波海关技术中心都告知其可以申请复检,但李召宝并没有象董老板、赵大姐那样申请复检,而是依规提出异议。
依据法规,书面异议应向实施抽检工作的行政监管部门提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的检验为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浙江市监局)所委托。负责抽检的省市监局金副处长收到异议后曾致电回复李召宝说“基本认同异议理由”。省市监局在其网站上公布已受理明州酒厂的异议。公布异议受理时间是2021年9月15日。
对检验及判定依据等事项有异议,受理部门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异议审核,并将审核结论书面告知申请人。但明州酒厂一直未收到告知,以至其于2022年7月对此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省市监局仍不肯公开该异议处理结论。
海曙区市监局对“明州酒厂酒精度不合格”一案极为重视和谨慎。该局认为,发酵糯米酒的酒精度提高是质量控制高于标准,不会影响食品安全问题,遂于2021年11月1日作出“违法事实不能成立,予以结案”的处理决定。同时,宁波市监局也在其官网上公布了海曙区市监局的这一处理决定信息。

然浙江市监局仍以宁波海关技术中心的检验报告为依据,将明州酒厂的涉案酒品在网上公布为食品安全监管不合格产品。因而明州酒厂要求公开抽检信息。
浙江市监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即要求海曙市监局对此案重新作出处理。2022年9月9日,海曙市监局向浙江市监局出具了一份报告,认为”重新作出决定不符合程序规定,拟维持原处理不变。
检验机构或看不懂标准或不依规检验
且拒不认错日益严重
李召宝对食品检验乱象问题深有感触,说他在2020年曾代理过一个舟山某食企诉宁波某食企的案子。舟山多所学校50余名学生因食用舟山某食企提供的肉粉松而中毒。而舟山某食企生产的肉粉松原料由宁波某食企提供。案件发生后,舟山方面在肉粉松原料中检验出沙门氏菌,当地市监部门以此为据,移交给宁波鄞州区市监局立案查处。鄞州市监局对宁波某食企同一批次的肉粉松原料留样进行了抽检,但未检出沙门氏菌,检验结果反馈给舟山,但舟山市监局仍以其当地的原检验报告为据,认定舟山某食企出的问题是釆购了含有沙门氏菌的肉粉松原料所致。舟山某食企遂以此为据,起诉宁波某食企要求巨额索赔。
因事涉54名学生中毒,属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宁波相关部门找到李召宝请其代理此案。后,李召宝发现舟山方面的检验报告存在重大纰漏,为此提起行政诉讼,把舟山市监部门告上了法庭。结果发现涉案的13份检验报告均存有违规问题,李召宝便要求对方依规出示13份检验原始记录,但舟山方面不肯出示。
此案中,李召宝正是从非无菌抽样和同一时间检验的13份检验报告中发现8份合格与5份不合格的报告时间均相差了48小时,从而发现抽样和检验均有问题。
出庭的舟山检验机构的专家对此的解说是经微生物预培养后,没发现可疑菌落的直接判定为合格,有可疑菌落的还要将其培养48小时才能确认是否有沙门氏菌,所以检验报告相差48小时符合国家标准检验规则。
李召宝向法庭提交了沙门氏菌检验所依据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明确指出:一需无菌抽样,13份报告均为非无菌抽样;二是样品经预增菌、增菌、分离培养后,挑取可疑菌落再经48小时的培养后,未发现沙门氏菌典型菌落特征的,可判定为不含,有典型菌落特征的还需进行多价血清鉴定。如果专家所述的相差48小时是指可疑菌落培养的48小时,则证明8份合格报告并未依规定进行可疑菌落48小时的生化试验,而做多价血清鉴定并不需要48小时。所以,8份合格报告与5份不合格的报告时间均相差了48小时,显然为违规检验所致。由此深入,这一所谓的“铁案”终被打破。
明州酒厂一案中,因一批检验机构的“专家”不顾标准明文规定,以《专家会商意见》为“权威”背书,促使李召宝调查抽检真相,有问题的抽样单和检验原始记录由此露出水面。浙江市监局也因此被行政复议,宁波海关技术中心被举报违规检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此时浙江市监局才将不肯信息公开的《异议答复》和《专家会商意见》提供给宁波市监局,作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没有违规检验的证据,并要求宁波市监局和海曙市监局做工作,让李召宝撤销各关联案件。
明州酒厂提出撤案的前提条件,是要宁波海关技术中心认识到检验错误。为此,海曙市监局于2023年2月邀当事人双方见面沟通,并特邀宁波市标准研究院专家来讲解相关标准条款。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则认为他们有权自行作出检验认定。
李召宝表示,因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的抽样单和检验原始记录被我们查出了违规检验的事实,今年7月我们申请公开宁波食检院一关联食品的检验原始记录等抽检信息,至今不肯公开。这说明检验机构对自己的食品抽检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存在偏差。
有关人士认为,无论是把不合格的食品检定成合格,还是把合格的食品检定成不合格,这种以拒绝社会监督和相互抱团而图法外特权,都只会损害食品安全监管的公信力,加剧食品安全问题。
自1993年负责“宁波千年贡酒技艺挖掘与传承”课题起,李召宝从事酒类酿造工艺及标准的研究也已超30年,其于2006年制订的《明州米酒》标准,就取消了净含量、酒精度、非糖固形物的上限,并对保质期制定了“企业可按技术工艺自行确定”的标准条款,这些或许对国标的修改产生积极意义。
2011年,国标规定酒精度10度以上的酒品可以不标保质期,也相继取销了净含量、酒精度、非糖固形物的上限。李召宝在2006年创研酿就的23度冰糯酒盛誉在外,成为2007年应邀出席首届中国黄酒高峰论坛的宁波唯一酒类专家。时年百岁的酿酒泰斗秦含章先生称赞冰糯酒是其“喝到过的最好黄酒”。鉴于李召宝先生在食品(酒类)领域里的显著成就,一些食品疑案的处理要求助于他,他提出的检验异议往往会引起检验机构的高度重视。自2006年他企业酒品就曾有过四次被不同检验机构检定为不合格,但都是在其依规提出异议理由后妥处或由检验机构自查纠正的。
“明州酒厂一案,在海曙市监局依法确认被检产品依标准应为合格,没有违法事实不予处罚的情况下,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在收到异议理由和立案机关处理结论后仍然不纠正其不合格结论,可见现在的一些食品检验机构作为技术机构该有的谦卑和严谨已荡然无存,而一查检验原始记录,违规检验问题又触目惊心。为此食品安全监管秩序急需依法整治,否则食品安全和营商环境将会日益受损。”李召宝忧心忡忡地说,称其这次之所以不计得失地状告市监部门和检验机构,就是为了促使食品安全监管回归法治,以守护食品安全和优化营商环境。
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乱象
将如何纠治
正如赵大姐所说,同一批次的酒品在不同检验机构里检验结果不一样,而不合格的复检还是跟原检一样不合格,企业虽有不甘,但也不敢直面质疑检验机构检验会有问题,存有“惹不起”的心理压力,“所以企业宁肯受罚也不愿与检验机构、监管机关较真。”李召宝直率说道。
对于复检跟原检一样不合格的问题,奉化茅山酒厂董良平厂长也有一肚子的困惑。李召宝则通过自己的案例认为各检验机构相互帮联是问题所在,象其提出的是标准适用的异议,依规对标准的解释权属于标准制定者。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由国家卫生部负责制定,也由卫生部负责解释。明州酒厂涉案糯米酒执行的《明州米酒》标准是由明州酒厂制定,经浙江省卫生厅批准备案的,检验机构只是标准执行者,无权自行解释标准,对标准适用不明时,依规其只能向标准制定者或标准批准机关请求解答。但该案中为了维护宁波海关技术中心的检验结论,浙江市监局组织搞了一个检验机构专家会商意见,这么多专家不可能看不懂《明州米酒》标准中“酒精度允许大于明示值”的含义的。而不可理喻的是,投诉宁波海关技术中心违规检验时,宁波市监局居然让参与上述会商的专家成为核查小组成员,竟认为二份检验原始记录没有任何问题。李召宝在浙江市监局与宁波海关技术中心签订的《食品抽检服务合同》中看到宁波海关技术中心“乙方只承担合同标段的检验任务,该合同标项的抽样任务由其他机构承担”的条款。由此李召宝认为“这又涉及宁波海关技术中心抽样单不实问题,还涉及到市监局违法办案。”

对于食品企业老板们具有“惹不起”检验机构的心理压力,也并非企业家们多虑。李召宝讲起也许由于他酒厂的诉讼一案原因,2023年2月24日,宁波海关技术中心的抽样人员到奉化城区某商家抽样,见有明州酒厂出产的酒在,欲抽此酒样。在商家承诺不再售买明州酒厂出品的酒时这才不再抽样。商家即退回了明州酒厂的酒,至此也就结束了彼此存在了十几年的友好合作关系。
2021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颁布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市场监管机关应对虚假、违规检验检测进行查处。食品抽检依法以市场监管机关为主体,检验机构则是其委托合作单位,由于特殊的从属关系,使《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难以真正落实,检验机构违规检验行为得不到纠正,挫伤食品企业经营积极性,损害营商环境,也使食品安全问题日益严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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