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万柏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工作
中国食品新闻网讯(郭利明)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落细,有效解决农村食品经营环节突出问题,按照省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晋市监函[2023]246 号)要求,结合市局、区局相关文件精神,万柏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工作,引领带动农村地区食品经营规范有序发展,切实保障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充分认识开展全市农村食品经营行为规范行动的重大意义,把规范农村食品经营行为作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会议明确了责任分工,结合实际扎实打好工作基础,高度重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坚决查处无证经营、违法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
二、突出重点,严格监管
根据“四有、三禁止、两到位”基本准则全面规范农村食品经营行为。一是对已获得许可证的经营主体逐一进行核查核对,将相关证照放入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查其在经营过程中的守法和自律情况,核对其资质条件是否继续符合持证条件。二是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按照要求配备食品安全员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严把进货关,督促其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全面规范农村食品市场。三是督促经营户建立健全进货台账,保存购销票据,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四是对农村食品经营户的环境卫生,防蝇、防鼠等设施的使用以及从业人员健康证进行检查。
三、广泛宣传,规范引导。
通过边检查边培训边宣传,深入农村食品经营户,提高经营户食品安全认知,同时强化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通过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提升了消费者对农村食品安全放心消费指数,增强了农村食品经营者守法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规范了农村食品经营秩序,巩固和提升了农村食品治理水平。
本次行动检查了食品经营企业74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88人次。下一步,我局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农村食品安全等涉及民生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农村食品违法行为,全力保障农村“舌尖上的安全”,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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