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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下)山东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助力消费信心提振

2023-05-23 13:24:01来源: 《中国食品工业》

文 / 朱炳璋 朱有刚 刘龙娟 彭 建 鲁 慧

  无理由退货实体店达35.3万家、消费维权服务站2.3万个、各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8.9万家……近年来,山东不断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守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助力消费信心提振。2022年,山东省消协共受理投诉6.7万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投诉热点主要集中在教育培训、家用电器、预付式消费、线上购物、旅游消费、保健品、交通工具、通信服务、家装建材以及服装鞋帽等方面。

  

  招远:累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00余万元


  3月15日上午,招远市市场监管局、招远市消费者协会围绕2023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提振消费信心”,在招金广场组织开展了主题宣传活动。活动现场,人潮涌动,锣鼓喧天。市场监管、统战、发改等20余个机关事业单位,在招金广场树起拱门,悬挂宣传横幅,设立背景幕、咨询服务台、真假商品鉴别台、宣传看板等,向过往群众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认真解答群众咨询,讲解真假商品鉴别知识,现场受理群众投诉。

  

  2022年,招远市消费者协会、招远市市场监管局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7800余件,主要集中在食品、家电、服装、建材等四大行业。目前,已立案查处800余起,累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00余万元。活动中,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800余人次,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12起。

  

  单县:受理、处结消费者投诉举报4061起


  3月15日,单县围绕“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单县县委常委、副县长贾海龙,县政协副主席卜祥静,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孟皓及县消协理事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了活动。贾海龙亲临活动会场致辞。他高度评价了执法职能部门在消费维权工作中作出的突出贡献,并提出新的工作要求。

  

  单县消费者协会会长、单县市场监管局局长李守雷在活动现场介绍,2022年,单县共受理、处结消费者投诉举报4061起,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0余万元;市场监管部门共查获假冒伪劣商品3000余件,价值40余万元,并将公开销毁。本次活动,单县共发放宣传手册1500本、宣传单3000余张,悬挂条幅85条,接受群众咨询60余人次,现场受理投诉12起,并据此开展追踪溯源,严查侵权行为。

  

  泰安:探索消费维权新模式


  围绕“提振消费信心”主题,泰安市新泰市摸索消费维权新模式,通过“云监管”新模式,利用“身份认证+视频会议+电子签名”等技术,让执法人员在“云”上与监管对象实时连线,提升监管服务效能。在餐饮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食材“快检+快处”等模式,让后厨“神秘面纱”被逐步揭开,AI智能抓拍功能,让违规行为无处可藏,餐饮服务更加透明安全。

  

  “我们把‘4D厨房’导入食品安全管理中,每天把食材整理到保鲜盒内,贴上日期、食材名称等标签,不仅避免了交叉污染和浪费的问题,还实现了‘地面无水迹油迹,全店无异味’的效果。”新泰市泙阳嘉宴总经理王道洋介绍说,在点菜区窗口处,每一名顾客都能直观看到后厨食材的加工过程,同时视频实时上传到市场监管部门系统平台,一旦出现违规,将会立即警示餐厅整改。

  

  德州齐河:将“事后干预”转变为“事前预防”

  

  德州市齐河县将“事后干预”转变为“事前预防”,全县放心消费创建参与经营者达到19227户,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达到578家,培育有条件的连锁单位试点实行异地异店无理由退货,发展“无偿延保服务承诺单位”27家,涵盖家用汽车、小家电等10余种商品。为拓宽消费维权渠道,齐河县打造消费维权服务站,在规模较大的消费热点企业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实现“纠纷解决不出店,消费维权最便捷”。目前,在全县商超、农贸市场、特色小镇、景区和城市综合体规范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35处,初步建立了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体系。

  

  2022年以来,齐河县无理由退货商品数量8800余件,退货金额近37万元,涉及服装、鞋品、箱包、儿童玩具、生鲜类、食品类和超市百货等诸多种类。在山东滕州,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通力合作,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真假商品展示对比等方式向民众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内容,还现场教授各种辨别技巧。

  

  滕州:积极推进建立大型商超综合体消费维权站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优化消费环境,积极推进建立大型商超综合体消费维权站,真正做到把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和解在企业、解决在基层。同时大力推广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真正做到‘消费环节无忧退货’,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马苓说。

  

  在滕州市发改局党组成员、市社会信用中心主任王正奇看来,诚信是经营主体的立足之本,树立诚信理念有利于创立经营主体良好的品牌形象,进而赢得市场和消费者的认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商户、个人等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希望越来越多的企业、商户可以参与到诚信经营建设实践中,共同营造安定健康、和谐有序的消费环境。

  

  据了解,2023年以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部署开展“放心消费在山东”深化提升十大行动,计划新培育1000家山东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目前,山东省已制定20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地方标准,组织各地在消费集中场所建设消费维权服务站2.3万个,发展在线消费纠纷解决单位6.13万个,承诺推行无理由退货的实体店达35.3万家,高标准培育和公示各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8.9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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