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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食品”是怎么来的?

2024-03-29 13:15:17来源: 饮食参考微信号

苏州一个小学的家长发现,学校当天发的面包“早产”了,26号拿到了27号生产的产品。厂家声称是员工贴错了标签,已经把出错的两个人开除。

今天借这个新闻,说一下为什么会有“早产”,以及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为什么“早产食品”常常是巴氏牛奶、酸奶、面包等短保质期的食品?为什么罐头、饼干、调料等保质期较长的产品没见过“早产”现象?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在于流通渠道对于“临期食品”的管理。

比如新闻里面苏州的早产面包,按照苏州自己发布的规则,保质期在30天以内的,则临近保质期为最后2-5天。这个面包保质期7天,几天算临期呢?如果按最严苛的5天,那生产出来就只剩2天好日子了。

而产品打上生产日期就开始倒计时,产品下线、质检、出厂、运输、摆到货架的时间都算在这2天里。简单讲,这个面包有可能到货架就临期,临期就得打折,再卖不掉就得销毁。

对长保质期的食品,这一两天的时间几乎没啥影响,用不着“早产”。这就是为什么“早产食品”都是短保质期的原因。

新闻里面说贴错标签了,我是这么猜测的:这个面包厂离学校不远,可以每天可以按时供货,其实不需要“早产”。但是他们同款面包还要供应商超,有的还比较远,这个渠道是需要“早产”的。所以企业内部同一批次的产品可能有两个标签,供学校的贴正常标签,供商超的是“早产”标签,于是就有“贴错”的说法。当然,最终事实如何,要看当地监管部门调查的结果。

今年早些时候,湖北也出了类似的临期管理的政策,他们的规则是:

保质期标注1年及以上的食品,临期为到期前30天;保质期标注6个月及以上不足1年的食品,临期为到期前20天;保质期在30天及以上不足90天的食品,临期为到期前10天;保质期在15天及以上不足30天的食品,临期为到期前5天;保质期在3天及以上不足15天的食品,临期为到期前2天。

当时我在接受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的采访时就提到了短保质期的问题。

科信食品与健康信息交流中心主任钟凯向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表示,“该指南在管理上对于什么是临期食品有了统一的界定尺度,避免尺度不统一给企业带来困扰;另一方面,指南对于临期食品的摆放、标注和销售都有明确要求,有利于在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同时减少食品浪费。”

钟凯认为,目前的临期食品管理仍有需要完善的地方。对于短保质期食品,从生产线下线到超市上架的时间都算在保质期里,如果临期时间规定过于严苛,很可能导致“早产食品”,比如保质期3天的食品,过1天就属于临期了,这会造成整个食品生命周期有一大半都在临期范围,因此还有待进一步优化。

要解决“早产”食品的问题,关键是如何合理的制定短保质期食品的临期规则,但什么是短保质期食品以及临期规则本身不存在标准答案。

我的建议是:

1、临期时间(离过期还剩的天数)和保质期的比例至少要基本一致,或随着保质期缩短逐渐缩小。湖北的规则,1年保质期的,临期时间比例是1/12;半年保质期是1/9;1个月保质期是1/3;15天保质期是1/3;4天保质期是1/2;3天保质期是2/3。这显然不合理啊,越是对临期敏感的,比例越高,这不搞死人?而且湖北的规则还有个bug,3-6个月保质期的没有具体规定。

2、保质期短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比如≤15天),建议监管部门不要制定统一的临期规则,而是由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自己去调整销售策略即可。短保质期食品种类丰富,不同的产品打折销售的时间选择也不一样。企业自然会通过合理的降价促销,减少食品过期造成的浪费和损失。

3、临期并不影响食品安全,主要影响的是销售策略和价格,在我的理解里,本身就不是监管部门该管的事。但制定了规则,很快就会有职业索赔的按这个攻略开始干活,这岂不是送人头?建议监管部门在制定这类政策的时候不要一味的迎合舆论和消费者(包括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他们的诉求未必是科学、合理的诉求,很多是“既要又要还要”的想当然。实事求是,立足行业现状和监管实际,大家都轻松点不好吗?

最后我要强调,即使监管规则是科学的、合理的、完善的,“早产食品”也还会出现,小聪明总会有的。但是到那个时候,企业没有任何理由和借口,只能无条件接受“最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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