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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照明学会团体标准《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光源显色性规范》宣贯活动在湖北成功举办

2024-03-14 10:23:23来源: 中国照明学会微信号

在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3月12日,由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照明学会指导,中国照明学会室内照明专业委员会、湖北省照明学会、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联合主办的生鲜灯标准宣贯活动在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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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由湖北省照明学会秘书长、武汉大学副教授刘强主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标准化处处长许钦祥,中国照明学会室内照明专业委员会主任、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张昕出席并致辞。许钦祥处长指出,生鲜食品问题是关乎民生的关键问题,要坚持科学论证、严谨制定和严格执行的原则,加强相关标准的制定与宣传。

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院长汤雄,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副院长、湖北省照明学会副理事长葛久志,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教授级高工谢秋琪等领导嘉宾,以及来自全国十余家生鲜照明头部生产企业、湖北省内照明设计、工程和应用单位代表共50余人参加活动。

首先,刘强教授代表中国照明学会团体标准《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光源显色性规范》编写组,详细介绍了标准的立项背景、编写过程和核心内容等,并就生鲜灯标准的技术要点与推广应用等方面内容与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

活动同期,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国家光电子信息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颁发了基于《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光源显色性规范》团体标准技术要求的测试合格证书。广东特优仕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升谱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西顿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中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实益达智能光电有限公司等作为首批参与单位获得了测试合格证书。

本次生鲜灯标准宣贯活动的成功举办,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对中国照明学会团体标准《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光源显色性规范》的认知度与认可度,进一步推动了该项标准在市场活动中的实施应用。

  

据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其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然而,目前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问题上暂无科学定量的判断标准,行业内也缺乏基于视觉实验验证的相关技术要求,导致政府监管及企业生产均无法可依。为此,中国照明学会及时组织专家编写《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光源显色性规范》并于2024年2月21日正式发布。该标准由来自8家高校、事业单位及13家企业单位的37位专家合作编写而成,是目前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光源产品显色性的全国性通用标准。

此项标准的核心创新在于,其技术要求基于心理物理学研究结论,并于本领域首次针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提及的“食用农产品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明显改变”问题进行科学定量化表述,在此基础上从光源色温、Duv、色坐标、显色指数、R9、Rf、Rg、照度等角度提出了针对不同食品类型以及照明场景的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光源显色性规范,为有关部门监管提供技术依据,为灯具企业生产提供规范,保障消费者权益和行业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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