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酒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发布
10月29日-11月2日期间,第十五届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在泸州召开。在10月30日举行的2020国际酒业高质量发展大会暨中国酒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发布会上,中国酒业协会理事长宋书玉发布了《中国酒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不仅对中国酒业“十三五”发展情况进行了披露总结,还对中国酒业“十四五”的发展目标进行了明确。
“十三五”末:8590亿、1716亿
《意见》指出,“十三五”期间,中国酒业经过深度调整,进入恢复性增长阶段。中国酒业经济发展步伐稳健、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市场活力有序释放、科创动能有效转化、产品品质稳步提升,酒业经济发展的质量和韧性显著增强,酒类营销创新发展,在全力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美酒需求的同时,取得了可喜成绩,奠定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长远基础。
据宋书玉理事长透露,预计在“十三五”末的2020年,酒业完成经济指标完成酿酒总产量5810万千升,同比“十二五”末下降19.0%;完成产品销售收入8590亿元,同比下降6.7%;实现利润1716亿元,同比增长68.1%。在这其中,完成白酒产量750万千升,同比“十二五”末下降43.0%;完成白酒产品销售收入5900亿元,增长6.0%;实现利润1460亿元,增长100.1%。
《意见》表明,“十三五”期间是中国酒业经济步入稳健发展期的关键五年,发展质量和韧性显著增强,呈现十大特点与特征:第一,经济效益稳健增长;第二,产业结构日趋合理;第三,产区建设效果显著;第四,消费升级,品质升级;第五,市场变革,营销创新;第六,品牌升级服务升级;第七,科技创新,释放动能;第八,文化传承,有声有色;第九,社会责任,体现担当;第十,人才培育,多措并举。
“十四五”末:12130亿、2600亿
在发布会上,宋书玉对中国酒业“十四五”的经济发展目标进行了介绍。预计在“十四五”末的2025年,中国酒类产业将实现酿酒总产量7010万千升,同比“十三五”末增长20.7%,年均递增3.8%;实现销售收入达到12130亿元,同比“十三五”末增长41.2%,年均递增7.1%;实现利润2600亿元,同比“十三五”末增长51.5%,年均递增8.7%。
在这其中,大家关注的白酒行业产量将稳定控制在800万千升,比“十三五”末增长6.7%,年均递增1.3%;销售收入将达到8000亿元,比“十三五”末增长35.6%,年均递增6.3%;实现利润2000亿元,比“十三五”末增长37.0%,年均递增6.5%。
同时,宋书玉指出在“十四五”期间行业也将面临众多机遇与挑战,为此,《意见》中总结了八个方面:
其一,如何适应持续消费升级趋势;
其二,全面实施市场化机制的变量因素;
其三,如何转型升级,如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其四,酒业国际化发展任重道远;
其五,新冠疫情对酒业影响的不确定性;
其六,消费需求变化,激发的优质,个性化,特色化产品创新需求;
其七,营销创新体系构建带来的市场变化,服务体系的变化如何应对;
其八,文化体系创新能力仍有不足。
“十四五”产业目标、保障措施与政策建议
同时,宋书玉还对《意见》中针对酒业“十四五”期间产业目标、保障措施与政策建议等具体指导进行了详细说明。
产业目标:
其一,科技创新目标:系统规划产业科技创新战略,制定产业技术创新导向等。
其二,产业机构目标: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培育世界级酒类品牌。
其三,市场建设目标:实施“酒类大商1510培育计划”,培育千亿级酒类大商至少一家,百亿级5家,50亿级大商10家。
其四,质量安全目标:系统构建产业质量标准化体系,做好标准体系的顶层设计,促进标准顶层设计更趋科学合理,进而确保酒类质量安全等。
其五,文化普及目标:将中国白酒传统酿造遗址和酿造活文物(连续使用的窖池)申请世界文化遗产,酿酒技艺申请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
其六,人才建设目标:成立专业教育培训机构,强化酿造工职业序列,酿酒师、品酒师职业序列教育。
其七,知识产权目标:整合酒业与知识产权领域各方优质资源,协调指导酒业知识产权发展基础,建立酒企共商共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交流平台,拓宽知识产权事业深入合作的桥梁纽带等。
在保障措施与政策建议方面,《意见》主要对产业政策、经济政策进行了说明。
产业政策建议:
其一,将中国白酒传统酿造遗址、酿造活文物,申请世界文化遗产,将白酒、露酒酿酒技艺列入国家申请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进程等。
其二,推广白酒文化和鼓励白酒出口,呼吁“十四五”期间在白酒出口和文化推广方面得到政府部门的支持等。
其三,加大政策扶持酒类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
其四,加强国产啤酒大麦产业发展。
其五,推动生物燃料乙醇健康可持续发展。
其六,加强工坊啤酒食品安全监管。
其七,完善《劳动法》及《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
其八,施行制假、售假黑名单制,加大酒类假冒犯罪成本等。
经济政策建议:
其一,建议取消白酒“从量定额消费税”。
其二,建议取消白酒原酒重复计征消费税。
其三,建议取消白酒贮存消耗消费税。
其四,建议取消国产葡萄酒消费税,推进葡萄酒种酿融合。
其五,加大葡萄酒行业金融信贷扶持力度,建立完善的农贷风险转移和补偿机制,加大国产龙头葡萄酒企业的贷款支持,有效推进我国葡萄酒产业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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